渭南市“名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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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4-14 14:52 渭南市“名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为了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有效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渭南市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推行“名校+”建设工作。现就“名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输出“名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和先进管理经验为核心,以输出优秀队伍为关键,大力实施“名校+”建设工作,缓解“择校热”,治理“大班额”,推动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让更多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在深化完善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制度改革基础上,采取“名校+多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等方式,组建“名校+”教育联合体150个,通过“七个举措”“九个统一”,培育更多的“名校”,提升更多普通学校,不断缩小城乡、区县和校际间办学差距,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实施范围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四、组建方式(一)选定学校。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将理念新、管理优、师资强、质量高、影响好的学校作为“名校”,将发展愿望强、提升空间大的学校或城乡新建学校作为“+校”,组建一批“名校+”教育联合体,形成“名校”引领“+校”快速发展的教育新格局。(二)结对范围。可在大学区内、跨大学区、跨县域结对实施“名校+”。(三)管理模式。可尝试一长多校、兼并融合、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模式组建“名校+”。1.一长多校。任命“名校”校长兼任一所或多所“+校”校长,对“名校+”实施全面统一管理。2.兼并融合。在同一性质同一学段 “名校”兼并“+校”,在办学软硬件方面全面融合,实现同一个校长及管理团队,实施统一资源使用、统一教师安排、统一招生编班、统一教育教学、统一管理考核。3.集团化办学。由“名校”牵头、“+校”参与,组建教育发展集团,让多所学校抱团、组团发展,产生规模、聚集效应。五、管理与发展 (一)统筹规划组建。各县(市、区)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实际,立足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关注乡村教学点、寄宿制学校、薄弱学校,全面覆盖,分步实施;遴选 “名校”、确定“+校”,通过命名、更名、授权挂牌等方式,分期分批结对组建“名校+”,报市教育局备案。组建跨县域“名校+”遇到困难时,市级统筹协调。(二)建立运行机制。各县(市、区)要明确“名校+”教育联合体的负责部门,领导牵头,定期研判,及时解决具体问题;提出“名校+”教育联合体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推进的措施和标准,拟定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监管,定期评估总结,形成县域特色。(三)强化师资调配。一是“名校+”教育联合体的“名校”校长必须申报“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挂牌校长。破格申报“名校长+”挂牌校长的“名校”校长,三年后要成长为“渭南市名校长”。二是加大“名校+”教育联合体内教师、校长交流和柔性流动,实现教师队伍的双向有序流动。三是实行县域内体育艺术等薄弱学科教师交流制度和走教制度,鼓励体育艺术等薄弱学科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推行体育艺术等薄弱学科教师“无校籍”管理机制。(四)落实一体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