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名校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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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4-14 14:51

渭南市“名校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校长是建设教育强市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校长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形成一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校长铁军,根据《渭南市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市教育局决定在中小学校长中实施“名校长+”建设工作。现“名校长+”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输出“名校长”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和先进管理经验为核心,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为目标,以构建优秀校长快速成才平台为依托,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体现渭南教育特色的**校长,为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提供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用三年时间建设50以上“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形成市、县两级共建共管共享,省、市、三级联动的校长培养培训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名校长在校长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名校长带出名校长,提升校长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学校领导管理能力,形成一批热爱教育、研究教育、实践教育、创新教育的高水平校长团队;使“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成为名校长骨干校长培养的摇篮。

  三、“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组建

  (一)人员组成

  “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校长,主持发展共同体的全面工作,是发展共同体的责任人;二是助理,由挂牌校长推荐,1至2名兼职顾问或助理,协助挂牌校长实施培训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成员校长。

  (二)主要任务

1.建一个阵地设立微信公众号或博客、抖音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室的工作动态、办学经验、典型案例、热点分析等,逐步形成“名校长+”的资源库,并与全市校长形成互动,提炼校长办学思想,扩大影响

2.研究一个课题。以挂牌校长研究方向、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向的课题研究为依托,引领成员校长在学习、研究、反思中不断提升,并形成办学共识和课题成果。

3.组织一次展示。以办学经验分享、实践问题剖析、现场观摩交流为核心,挂牌校长、成员校长在共同体内每年组织一次主题展示活动。以共同体为单位,面向县域,挂牌校长带领成员校长开展一次共同体建设展示活动,展示共同体的发展变化、实践探索与思考,充分发挥共同体的平台作用

4.举办一次分享。以总结提升为目标,在共同体内,以研讨会、报告会、校长论坛、送教送培、公开教学等形式,每年举办一次专题分享,促使各校长深入思考,不断提升。挂牌校长每年面向县域外至少有一次专题分享,扩大市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5.形成一批成果。以校长为主体,以论文、案例、课题报告、专著等为主要形式,形成共同体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办学经验方面的一批成果。

6.改变一支团队。每个共同体三年周期内应培养、改变一定数量的优秀校长,使其在区域内产生广泛、良好的影响,政府满意、群众认可

  (三)工作要求

1.挂牌校长负责制订共同体周期培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明确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2.挂牌校长负责建立共同体校长成长档案,形成考评细则。

3.成员校长要依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订周期内学习计划和研究项目

  4.成员校长要自觉接受挂牌校长的指导,完成挂牌校长安排的学习研究、展示等任务。

5.在挂牌校长指导下,成员校长做好学习记录、案例评析,总结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剖析本人所在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6.接受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

  (一)挂牌校长申报条件

1.担任正职校长累计5年以上,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6周岁。

2.具有较高的师德威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学校管理成效显著,所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

3.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基础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专业性文章,或出版过1部及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4.近年全市引进的名校长,以及其他在基础教育系统享有很高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

5.确定为“名校+”教育联合体的名校校长可破格申报挂牌校长。

(二)成员校长申报条件

1.有自我发展需求,且有培养潜力的正副校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县级“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挂牌校长或省市区示范性学校校长,优先给予考虑。

3.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

(三)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申请设立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挂牌校长的校长填写《渭南市“名校长+”共同体挂牌校长申请表》,符合条件、申请加入“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成员校长填写《渭南市“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成员校长申请表》(见附件),并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

  2.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后组建“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由学校推荐,报送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4.市教育局以挂牌校长的姓名命名共同体并授牌。

  五、“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指导与管理

(一)专家指导。市教育局设立“渭南市中小学‘名校长+’发展共同体专家指导小组,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校长和专家组成,负责“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建设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评估考核。考核评估由市教育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三年结束后进行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给予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该“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建制周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授予挂牌校长渭南市“名校长”称号,优先晋升校长职级。周期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建制。

  (三)成员管理共同体助理、成员校长考核由挂牌校长进行,与“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同步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助理、成员进入发展共同体。考核合格以上的助理、成员校长参加发展共同体的各种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周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成员授予渭南市“骨干校长”称号

相关要求

)市教育局对“名校长+”发展共同体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日常管理和发展建设,为共同体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并制订相关的奖励、激励制度。

  ()为促进县域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方案在具体实施时向较为薄弱的地区给予一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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