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名校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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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4-14 14:51 渭南市“名校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校长是建设教育强市的关键。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校长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形成一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校长铁军,根据《渭南市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三年(2021-2023年)行动方案》,市教育局决定在中小学校长中实施“名校长+”建设工作。现就“名校长+”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输出“名校长”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和先进管理经验为核心,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为目标,以构建优秀校长快速成才平台为依托,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体现渭南教育特色的**校长,为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提供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用三年时间建设50个以上“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形成市、县两级共建共管共享,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校长培养培训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名校长在校长队伍建设中的辐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名校长带出名校长,提升校长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学校领导管理能力,形成一批热爱教育、研究教育、实践教育、创新教育的高水平校长团队;使“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成为名校长、骨干校长培养的摇篮。 三、“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组建 (一)人员组成 “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校长,主持发展共同体的全面工作,是发展共同体的责任人;二是助理,由挂牌校长推荐,配1至2名兼职顾问或助理,协助挂牌校长实施培训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成员校长。 (二)主要任务 1.建立一个阵地。设立微信公众号或博客、抖音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室的工作动态、办学经验、典型案例、热点分析等,逐步形成“名校长+”的资源库,并与全市校长形成互动,提炼校长办学思想,扩大影响。 2.研究一个课题。以挂牌校长的研究方向、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向的课题研究为依托,引领成员校长在学习、研究、反思中不断提升,并形成办学共识和课题成果。 3.组织一次展示。以办学经验分享、实践问题剖析、现场观摩交流为核心,挂牌校长、成员校长在共同体内每年组织一次主题展示活动。以共同体为单位,面向县域,挂牌校长带领成员校长开展一次共同体建设展示活动,展示共同体的发展变化、实践探索与思考,充分发挥共同体的平台作用。 4.举办一次分享。以总结提升为目标,在共同体内,以研讨会、报告会、校长论坛、送教送培、公开教学等形式,每年举办一次专题分享,促使各校长深入思考,不断提升。挂牌校长每年面向县域外至少有一次专题分享,扩大市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和带动作用。 5.形成一批成果。以校长为主体,以论文、案例、课题报告、专著等为主要形式,形成共同体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办学经验等方面的一批成果。 6.改变一支团队。每个共同体在三年周期内,应培养、改变一定数量的优秀校长,使其在区域内产生广泛、良好的影响,政府满意、群众认可。 (三)工作要求 1.挂牌校长负责制订共同体周期培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明确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2.挂牌校长负责建立共同体校长成长档案,形成考评细则。 3.成员校长要依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订周期内学习计划和研究项目。 4.成员校长要自觉接受挂牌校长的指导,完成挂牌校长安排的学习、研究、展示等任务。 5.在挂牌校长指导下,成员校长做好学习记录、案例评析,总结管理方法、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剖析本人所在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实施方案。 6.接受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主动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 (一)挂牌校长申报条件 1.担任正职校长累计5年以上,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6周岁。 2.具有较高的师德威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学校管理成效显著,所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在全市具有示范作用。 3.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基础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教改实验项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专业性文章,或出版过1部及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4.近年全市引进的名校长,以及其他在基础教育系统享有很高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 5.确定为“名校+”教育联合体的名校校长可破格申报挂牌校长。 (二)成员校长申报条件 1.有自我发展需求,且有培养潜力的正副校长,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县级“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挂牌校长或省市区示范性学校校长,优先给予考虑。 3.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 (三)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申请设立“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挂牌校长的校长填写《渭南市“名校长+”共同体挂牌校长申请表》,符合条件、申请加入“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成员校长填写《渭南市“名校长+”发展共同体成员校长申请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推荐。 2.各县(市、区)教育局初评后组建“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由学校推荐,报送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 4.市教育局以挂牌校长的姓名命名共同体并授牌。 五、“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指导与管理 (一)专家指导。市教育局设立“渭南市中小学‘名校长+’发展共同体专家指导小组”,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校长和专家组成,负责“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建设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评估考核。考核评估由市教育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三年结束后进行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给予三个月整改期,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撤销该“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建制;周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授予挂牌校长渭南市“名校长”称号,优先晋升校长职级。周期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撤销该“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建制。 (三)成员管理。共同体助理、成员校长考核由挂牌校长进行,与“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同步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名校长+”发展共同体,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助理、新成员进入发展共同体。考核合格以上的助理、成员校长参加发展共同体的各种活动,可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依据。周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成员,授予渭南市“骨干校长”称号。 六、相关要求 (一)市教育局对“名校长+”发展共同体进行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发挥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名校长+”发展共同体的日常管理和发展建设,为共同体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并制订相关的奖励、激励制度。 (二)为促进县域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方案在具体实施时向较为薄弱的地区给予一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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